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下属建筑管理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下属建筑管理处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下属建筑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下属建筑管理处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对浙江省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职能。工作地点位于上海市徐汇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岗位2名人员,为管理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人员等管理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浙江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三年以上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已取得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至报名时,并应具备可供查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5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harrywuhaozheng@126.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及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地址附后)。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一周内,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4、最低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相应比例要求的,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笔试通知:笔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将在指定网站发布笔试通知,同时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拟于2012年5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区举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岗位职责相关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评要素包括:仪容仪表、从业理念、沟通协调能力、驻外环境适应能力、岗位职责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与体检和考核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影响聘用者,由我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日以内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政策规定,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沪落户手续。聘用人员户口原则上应保留在原籍。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
电话:021-64728762(吴昊峥)
电子邮箱:charrywuhaozheng@126.com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下属建筑管理处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对浙江省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职能。工作地点位于上海市徐汇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管理岗位2名人员,为管理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人员等管理工作。
招聘条件:具有浙江省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三年以上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经历。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已取得资格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至报名时,并应具备可供查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5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应聘者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harrywuhaozheng@126.com。同时将报名表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一张及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邮寄至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地址附后)。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一周内,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4、最低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相应比例要求的,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笔试通知:笔试有关安排确定后,将在指定网站发布笔试通知,同时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拟于2012年5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区举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岗位职责相关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阅卷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评要素包括:仪容仪表、从业理念、沟通协调能力、驻外环境适应能力、岗位职责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结果,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与体检和考核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影响聘用者,由我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布之日起5日以内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政策规定,招聘单位不负责协助聘用人员办理在沪落户手续。聘用人员户口原则上应保留在原籍。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邮编200031)。
电话:021-64728762(吴昊峥)
电子邮箱:charrywuhaozheng@126.com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筑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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